附件七:
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
工程保修单
甲方:______
乙方:______
公司名称
联系电话
用户姓名
登记编号
装修房屋
地址
联系电话
施工单位
负责人
竣工
负责人
现场施工
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
竣工验收
日期
保修期限
年月日至年月日
甲方代表(签字盖章):乙方代表(签字盖章):
年 月 日
备注:
(1)凡包工包料的“双包”工程,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,保修期为壹年(对清包工程,不实行保修)
(2)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,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。
(3)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,直至不能正常使用,乙方酌情收费。
(4)本保修单须甲、乙双方签字。